舉辦公共工程需要,必需徵用私立學校校地,拆除其校舍,以致校地過小或零散不整,為輔導其遷校,如已取得適當土地做為遷校之用,可否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迅行專案變更為私立學校用地
內政部71.9.6台內營字第一○七一二二號
前奉 行政院70.2.9台七十內字第一四七九號函規定,仍應於該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始得依法辦理變更在案,準此,本案私立中山醫學院,已購得農工業區用地,確符合行政院61.3.3台六十一內字第一九二九號令規定時,仍請逕洽地方政府依照前開規定辦理。
內政部71.9.6台內營字第一○七一二二號
前奉 行政院70.2.9台七十內字第一四七九號函規定,仍應於該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始得依法辦理變更在案,準此,本案私立中山醫學院,已購得農工業區用地,確符合行政院61.3.3台六十一內字第一九二九號令規定時,仍請逕洽地方政府依照前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