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地」非屬於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之公共設施用地
內政部71.12.6台內營字第一二七○○九號函
查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公共設施用地應以都市計畫法第四章規定所指定者為限,前經本部以65.6.17台內營字第六八六九五四號函示在案,本案「河川地」非屬上開規定所指定者,自不得視為公共設施用地。
內政部71.12.6台內營字第一二七○○九號函
查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公共設施用地應以都市計畫法第四章規定所指定者為限,前經本部以65.6.17台內營字第六八六九五四號函示在案,本案「河川地」非屬上開規定所指定者,自不得視為公共設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