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示保護區規定
內政部71.10.14台內營字第一一六一四○號函
都市計畫保護區,依都市計畫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係視地理形勢,使用現況或軍事上安全之需要而劃定之,其土地使用管制,都市計畫法台灣省及台北市施行細則分別作列舉之規定,必要時並得視其劃設目的,於各該都市計畫書內作不同管制之規定,但不得牴觸上開細則有關之規定。
內政部71.10.14台內營字第一一六一四○號函
都市計畫保護區,依都市計畫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係視地理形勢,使用現況或軍事上安全之需要而劃定之,其土地使用管制,都市計畫法台灣省及台北市施行細則分別作列舉之規定,必要時並得視其劃設目的,於各該都市計畫書內作不同管制之規定,但不得牴觸上開細則有關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