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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部都委會會議審決:「...重新研擬後再行報備...」應否再依法定程序辦理疑義

內政部71.12.7台內營字第一一七四一五號函
查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案既經南投縣政府依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辦理公開展覽,其經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修正或上級政府指示修正者,自得依同法第二項免再辦公開展覽;至於應否再提經各級都委會審議,請本於職權依照法令規定逕行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