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一綜合市場大樓擬依照「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規定辦理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市場有關疑義
內政部71.8.12台內營字第一○四六九二號函
本案台中市政府擬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市場,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規定於市場地下一樓、地上四樓及五樓作為超級市場使用乙節,經核與上開方案之規定尚無不合,惟將來該市場用地之興建,其規劃設計與有關設備、結構仍應依照上開方案及建築法有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內政部71.8.12台內營字第一○四六九二號函
本案台中市政府擬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市場,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規定於市場地下一樓、地上四樓及五樓作為超級市場使用乙節,經核與上開方案之規定尚無不合,惟將來該市場用地之興建,其規劃設計與有關設備、結構仍應依照上開方案及建築法有關法規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