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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區、保護區內不准設立學校

內政部70.10.6台內營字第四七○九號函
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設立學校,核與都市計畫法第三十三條及同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規定不合,應予不准。至於在都市計畫圖上擬標明「私立××學校用地」者,必須符合行政院61.3.3台六十內一九二九號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