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地除該地區都市計畫書另有規定外,不得併為道路使用


內政部69.5.23台內營字第二○五一六號函
查道路用地鄰近之「綠地」,除該地區都市計畫書另有規定外,不得併為道路使用,否則應有牴觸都市計畫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故本案擬徵收「綠地」為道路附屬設施護坡之用,是否無妨礙都市計畫,請詳予查明,惠復後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