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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武營區計畫遷建授權某一機關綜合辦理變更主要計畫並擬定細部計畫


內政部69.4.30台內營字第一五一八八號函
查本案衛武區土地係分屬高雄市及高雄縣兩行政地區,該地區都市計畫之擬定機關仍應請依照都市計畫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辦理聯合都市計畫,以資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