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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區合法工廠,可否改為零星工業區疑義


內政部66.5.5台內營字第七二七七一七號函
查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姑准同意高速公路特定區計畫農業區內之工廠改為零星工業區係因該等計畫已逾法定案禁建期限,為免發生搶建,濫建情形及顧及地方實際情形所為之權宜措施,故該會對此等計畫案件並附帶決議:「該特定區計畫內之零星工業區,適宜作工業使用者,應於將來通盤檢討時就現有工廠密集地區擴大規劃作為工業區,以符合規劃原則及防制工廠污染。」其他地區之都市計畫自不得援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