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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內計畫道路未達八公尺者應通盤予以修正


內政部63.9.3台內營字第五九七六七五號函
在工業區內面臨都市計畫道路未達八公尺之土地,不合建築技術規則第一一七條第七款及一一八條第二款之規定者,應由該管地方政府依都市計畫變更程序,通盤予以修正,可免受本部63.3.11台內營字第五七五一七六號函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