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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鎮農會申請利用原有倉庫設立碾米工廠


內政部61.6.20台內地字第四七二○四七號代電
關於二林鎮農會申請利用座落二林都市計畫倉庫用地內原有倉庫部分空間(10M×10.2M)設立碾米工廠乙案,如確不影響鄰近土地之分區使用及環境衛生者,可予照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