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建區內新建圍牆之規定


政部60.7.19台內地字第四二四○三四號代電
都市計畫禁建區可否新(增)建圍牆,應依照本部60.3.10台內地字第四○三七四九號代電規定辦理,惟高度在一公尺半以下之鐵絲網或竹籬不妨礙交通及市容觀瞻者得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