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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之「恢復土地原狀」所指為何乙案

內政部營建署87.4.9營署綜字第○八二一四號函
有關「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之「恢復土地原狀」所指為何乙節,請參考本部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台(85)內營字第八五八二二七五號函示同法第二十一條所規定拆除建築物「恢復原狀」之說明意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