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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會函詢有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107年度實驗性公園兒童遊戲場改善工程」之高程排水、設置透水陰井、HDPE透水網管及淺溝等工項是否屬下水道工程範疇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政部115.07.14內授國水建字第1150809029號函

說明:

一、復貴會115年6月29日工程技字第1150200787號函。

二、按下水道法第2條第2款規定「本法用辭定義如左:二、下水道:指為處理下水而設之公共及專用下水道」;次依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款規定「本法所稱下水道分為左列三種:一、雨水下水道:專供處理雨水之下水道」;復依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第2條第1款規定「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一、下水道工程設施:管渠、抽水站、污水處理廠及其相關設施」,合先敘明。

三、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115年6月23日北市工公港字第1153033806號函「107年度實驗性公園兒童遊戲場改善工程」目的係為改善地坪綠地積水,爰利用透水陰井及淺溝,將該工區範圍原有逕流排至透水陰井,再導引至公園內既有排水系統內。

四、針對設置透水陰井、HDPE透水網管及淺溝等性質,參照「建築基地保水設計技術規範」6.7滲透陰井設計,包含滲透管、滲透陰井、滲透側溝及高密度聚乙烯(HDPE)透水網管等設施,係將基地內無法自然入滲之降水集中後,透過管壁或井體孔隙使降水自然滲透至土壤,以達輔助入滲及基地保水效果;同規範6.8 滲透側溝設計,則是收集屋頂排水或表面逕流水的地表排水系統。另參照「水環境低衝擊開發設施操作手冊」亦將滲透側溝、滲透陰井列為低衝擊開發設施,主要功能為貯留、入滲及延遲逕流,屬場域內暴雨逕流管理及減洪設施。

五、綜上,旨揭工程「高程排水、透水陰井、HDPE透水網管及淺溝」等工項,主要功能係處理公園基地內地表逕流、雨水入滲、貯留及透排水需求,性質上較屬基地保水、低衝擊開發設施、雨水逕流抑制設施及場域內排水工程,未涉及公共雨水下水道系統施作,爰不屬於下水道工程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