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府函詢德州撲克遊戲主題場所建築物使用類組歸屬疑義1案,復請查照。
內政部營建署109.10.06.營署建管字第1090073711號函
一、復貴府109年9月23日府工使字第1093638033號。
二、就真人發牌之德州撲克、真人麻將,如經警察或司法機關認無「賭博」之性質者,則屬遊戲之一種,與「棋社」等之性質相當,似可參照經濟部「公司行號與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之「休閒活動場館業」(J799990)認之。惟若經認定有「賭博」之性質者,則有涉及刑法第266條、第268條相關規定之虞,類此具有賭博性質之業別,除有符合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之2規定要件之情形外,非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得進行歸組及准許經營之行業。
三、又建築物之使用規定,按建築法第73條第2項:「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及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3條:「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時,除應符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容許使用項目規定外,並應依建築物變更使用原則表如附表三辦理。」以有相關規定,惟本案涉個案事實認定,應由貴府主管建築機關本於權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