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95條規定所指「避難層直上層」疑義1案,復請查照。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10.23國署建管字第1141201469號函

一、復貴事務所114年8月28日20250828-01函。

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18款規定:「夾層:夾於樓地板與天花板間之樓層;同一樓層內夾層面積之和,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或一百平方公尺者,視為另一樓層。」即不超過上開規定後段所訂比例或面積者,不視為另一樓層。如避難層設有夾層,避難層之直上層非指該夾層,而係指避難層之上一個樓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