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非位屬工業區及丁種建築用地內之工廠,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4章疑義1案,復請查照。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4.17國署建管字第1140032177號函
一、依據加達管理顧問有限公司114年4月8日加管字第1140408001號函辦理。
二、「下列地區之工廠類建築物,除依原獎勵投資條例、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產業創新條例所興建之工廠,或各該工業訂有設廠標準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其基本設施及設備應依本章規定辦理:一、依都市計畫劃定為工業區內之工廠。二、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內之工廠。」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69條所明定,工廠類建築物專章之適用範圍依上開規定辦理,如非屬上開條文第1款或第2款所列者,自不適用該編第14章工廠類建築物專章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