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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貴公司函詢股份有限公司與私人地主合作興建房屋是否適用「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新市鎮建設獎勵辦法」之施工期間減徵地價稅、營利事業所得稅或其他相關適用事宜乙案

內政部營建署99.9.23營署鎮字第0990064073號函
查新市鎮開發條例第14條立法意旨,係為獎勵股份有限公司於新市鎮投資建設,是以,本案倘合作興建房屋之土地仍為私人地主所有,非屬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範圍時,自無該條例第14條第1項第3款施工期間免徵地價稅之適用,同條項其他各款獎勵之適用亦同;另如該土地屬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尚需依新市鎮開發條例及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新市鎮建設獎勵辦法相關規定申請辦理,始有其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