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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學生於合法取得技師及格證書後,可否受聘於營造(廠)公司執行業務

內政部79.5.9營署公第七九五一號函
營造業之技師為專任,應負施工技術之責此為現行「營造業管理規則」第十八、十九條所明定;但夜間部學生擔任營造業技師得依教育部79.4.4台(79)高一四五五八號函規定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