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依九二一震災鄉村區重建及審議作業規範獲准開發許可之社區開發申請案,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施行期限屆滿前,已取得建造執照無法辦理完成安置受災戶住宅申領建物之使用執照者,其處理原則規定」釋示令勘誤表
內政部96.3.12台內營字第0960801221號函
「依九二一震災鄉村區重建及審議作業規範獲准開發許可之社區開發申請案,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四日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施行期限屆滿前,已取得建造執照無法辦理完成安置受災戶住宅申領建物之使用執照者,其處理原則規定」業經本部中華民國95年9月8日台內營字第0950805299號令釋示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