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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為楠梓科技產業園區第三園區(第一期,高雄市楠梓區楠都段四小段281地號)範圍之主管建築機關,自113年8月16日起實施,請查照。

內政部113.8.16內授國建管字第11300334781號函

一、依據建築法第2條第2項規定及本部103年9月12日台內營字第1030810207號函頒「內政部核定特設主管建築機關作業要點」辦理。

二、檢還已加蓋本部印信之楠梓科技產業園區第三園區(第一期,高雄市楠梓區楠都段四小段281地號)範圍授權圖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