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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部110年12月6日召開研商「未達16層且高度未達50公尺之H-2(住宿類)組別建築物」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申報施行期程及共用部分之安全梯(含防火門)、管道間垂直防火區劃等之公共安全檢查及管理會議紀錄1份,請查照。

內政部 110.12.15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19124號函

說明:

依據本部110年11月30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17360號開會通知單續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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