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建築物欄桿設計原則」1份,請查照轉知並請依說明二辦理。
內政部111.10.28台內營字第1110818884號函
說明:
一、為說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8條第1項規定欄桿扶手高度之計算及第2項規定不得設有可供直徑10公分物體穿越之鏤空或可供攀爬之水平橫條之設計,特依行政程序法第六章行政指導,訂定旨揭原則。
二、請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相關從業人員參考。
附件
內政部111.10.28台內營字第1110818884號函
說明:
一、為說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8條第1項規定欄桿扶手高度之計算及第2項規定不得設有可供直徑10公分物體穿越之鏤空或可供攀爬之水平橫條之設計,特依行政程序法第六章行政指導,訂定旨揭原則。
二、請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相關從業人員參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