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更新「內政部住宅基金截至109年4月底尚在支應之各項政府優惠房貸既有寬緩措施」1案,詳如說明

內政部營建署110.6.23營署宅字第1101114551號函

主旨:為更新「內政部住宅基金截至109年4月底尚在支應之各項政府優惠房貸既有寬緩措施」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既有寬緩措施於109年5月7日即已刊載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房貸資訊-房貸商品查詢-內政部住宅基金支應之各項政府優惠房貸既有寬緩措施(網址:https://pip.moi.gov.tw/V3/C/SCRC0104.aspx),供各界查詢。

二、因應疫情嚴峻,考量可能有民眾無法維持原工作收入,而影響還款能力,本部已於110年6月2日修正「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授權承貸金融機構自行決定可否再展延寬限期及其展延期限。

三、另98至101年辦理「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之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雖已無新申請案件,但因補貼期限最長20年,仍有補貼中的民眾。而該方案之「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內容係參考前開「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相關規定制定,故因應疫情嚴峻關係,亦可比照「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前開寬緩措施,不再修正「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

四、綜上,旨揭寬緩措施已更新為「內政部住宅基金截至110年6月2日止尚在支應之各項政府優惠房貸既有寬緩措施」,請廣為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