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辦理事宜1案
內政部營建署109.4.1營署建管字第1091065441號函
說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3月25日新聞稿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於109年3月25日表示,考量集會活動通常人潮擁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具有高度傳播風險,一旦出現疑似個案或群聚事件,將提高防疫難度。因此,指揮中心宣布自即日起,室內超過100人以上、室外超過50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活動建議停辦,以減低社區感染的風險。
三、有關貴會前已函報本署經備查在案之「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如報名人數超過100人以上,請貴會依上開指揮中心之專業意見停辦;至於室內100人以下、室外500人以下的公眾集會,可依據「『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提供之「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活動持續時間」及「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等6項指標進行風險評估,若經評估活動性質具有較高風險,建議應延期或取消。
四、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最新公告、防護宣導等,仍以疾管署全球資訊網公布為主,仍請貴會賡續配合指揮中心專業意見推動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