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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台中縣政府為違建案如自行拆除,經銷案後重建之違章建築是否符合建築法第九十五條『強制拆除』之規定疑義乙案,請參照法務部90年2月22日法九十律字第000300號函(附件一)辦理,請查照。

內政部函 90.03.05.台九十內營字第9004083號

說明:

一、依台中縣89.10.31八九府工使字第304054號函辦理。

二、本案經本部89年12月30日台八九內營字第8985508號函請發務部表示意見,嗣經該部以旨揭函復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