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農民申請農舍,是否應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10條規定留設1.5公尺以上之防火間隔乙案,復請查照。

內政部營建署函 90.05.08.營署建管字第021797號

說明:

一、復貴府90年4月4日90府建管字第034266號函。

二、有關防火間隔之規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章第六節定有明文,農舍應依上開規定留設防火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