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取得之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是否需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案,請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1年8月30日農輔字第0910122575號書函(附件)辦理,請查照。
內政部營建署函 91.10.21.營署建管字第0910065529號
說明: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1年10月8日農輔字第0910152621號書函辦理。
內政部營建署函 91.10.21.營署建管字第0910065529號
說明: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1年10月8日農輔字第0910152621號書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