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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土地因都市計畫區劃定,致使土地逕為分割成兩筆,得否興建農舍乙案,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0年6月16日農授水保字第1001866169號函(附件)已有明示,請據以依照辦理,復請查照。

內政部營建署函 101.05.22.營署建管字第1010028580號

說明:復貴府101年5月4日府商建字第1010088103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