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築物申請增建,其防空避難室之附建標準,復請查照。
內政部函 82.05.29.台內營字第8203121號
說明:
一、復貴廳82.05.11.(82)建四字第22148號函。
二、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40條明定「凡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適用地區,有新建、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行為之建築物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依本編第141條附建標準之規定設置防空避難設備」。是本案已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增建,應依上開規定及增建行為時法令重行檢討其建築結構安全及建築設備。
內政部函 82.05.29.台內營字第8203121號
說明:
一、復貴廳82.05.11.(82)建四字第22148號函。
二、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40條明定「凡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適用地區,有新建、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行為之建築物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依本編第141條附建標準之規定設置防空避難設備」。是本案已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增建,應依上開規定及增建行為時法令重行檢討其建築結構安全及建築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