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營業性加油站」有無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35條汽車出入口相關規定乙案,復請查照。

內政部函 95.05.26.台內營字第0950802889號

說明:

一、復本部營建署案陳貴府95年5月9日府都建字第0950086052號函。

二、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35條汽車出入口相關規定,係規定於同編第5章「特定建築物及其限制」中第5節「車庫、車輛修理場所、洗車站房、汽車商場(包括出租汽車及計程車營業站)」等用途之建築設計技術規範;營業性加油站不在其列舉範圍。至來函敘明本案交通主管單位認為有礙交通情形,請查明是否違反其他法令規定,本於權責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