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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校內學生蒸飯廚房(等類似非供教學使用)建築物,得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三三條第六款之規定,免受同條第一款、第二款退縮建築之限制,請查照辦理。

內政部函 73.10.16.台內營字第256560號

說明:依據臺灣省政府建設廳73.09.25(73)建四字第一六六九七五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