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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一○條有關防火間隔設置疑義,復請查照。

內政部營建署函 86.01.29.營署建字第52660號

說明:

一、依據奉交下 貴局86年1月4日工建字第8630004200號函辦理。

二、查防火間隔之設置旨在阻止火災之延燒,確保鄰棟建築之安全,本案於防火間隔中間設置圍牆,並將火間隔阻斷數段,倘不妨礙其原設置功能,依第一一○條圖一一○-(4)規定,尚非法所不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