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私設騎樓(非法定騎樓)上加裝鐵捲門而未將原有外牆拆除且不妨礙他人者是否應予取締乙案,復請 查照。
內政部函 70.07.09.台內營字第013652號
說明:
一、復 貴廳(70)建四字第12838號函。
二、按私設騎樓之設置現行法令尚乏依據,如基於實際需要自行設置者,則其所占之面積於計算建蔽率時,可計入基地面積及建築面積之內,於計算附建防空避難設備之附建標準時可免計入。
三、又私設騎樓上加裝鐵捲門縱非建築法第九條第四款規定之修建行為,其有妨礙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者,仍應依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