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興建於都市計畫農業區內之農舍,因建蔽率不足,可否與非同一宗土地住宅區內之土地合併計算其建蔽率乙案。

內政部函 72.09.08.台內營字第176891號

說明: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十九條對建築基地跨越二個以上使用區時之規定,僅適用於同一宗土地之建築基地,本案土地顯與上開法條規定不符,自不得合併計算其建蔽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