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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檢附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居留證可否替代身分證件使用,視同本國籍予以核准乙案,復請查照。

內政部函 82.03.10.台內營字第8276743號

說明:

一、復 貴局81年12月18日北市工建字第64897號函。

二、按建築師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申請發給開業證書者,應檢具戶籍謄本或身分證件影本。次查依本部80年12月27日台(80)內營字第8076892號函規定「居留證效用」。居留證為在台灣地區居留期間之身分證明文件,其適用範圍可作申請營業登記及身分證明。是本案建築師申請開業登記,檢附居留證可替代身分證件使用,予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