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貴院81.1.24(85)院刑隆字第01395號函查詢事項乙案,復請查照。

內政部函 85.02.14.台內營字第8501602號

說明:

一、復貴院85年1月24日(85)院刑隆字第01395號函。

二、「施工中建築物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實施要點」本部於84年元月28日函頒,於上開要點訂定實施之前,依本部63年2月15日函頒之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4條規定:建築物應用之各種材料與設備規格,均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又同規則建築構造編第339條規定,混凝土所用粒料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CNS1240.A56之規定。是於上開要點訂定之前,有關檢測混凝土氯離子含量之標準,係經濟部中央標準局主管,請逕洽該局查詢。

三、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建築物監造應遵守之規定,查建築師法第18條已有明文,依上開條文第3款規定,建築師應查核建築材料之規格及品質,因考量建築工程所需材料種類繁多,是建築師僅能對建築材料所檢送資料負查核之責,所提建築師未施工灌漿之前,先採樣送經檢驗合格,要無同條文第4款:「其他約定之監造事項」,應無違建築成規。

四、檢送73、11、28總統令修正建築師法第18條修正重點及說明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