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業建築師執行業務,得否為土地估價業務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政部函 89.10.06.台內營字第8910591號
說明:
一、復貴公會89年9月6日高鑑華字第8909001號函。
二、查「建築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建築物及其實質環境之調查、測量、設計、監造、估價、檢查、鑑定等各項業務。」為建築師法第16條所明文。是建築師依法得為建築物及其實質環境,包括建築改良物及建築土地之估價,應無疑義。
內政部函 89.10.06.台內營字第8910591號
說明:
一、復貴公會89年9月6日高鑑華字第8909001號函。
二、查「建築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建築物及其實質環境之調查、測量、設計、監造、估價、檢查、鑑定等各項業務。」為建築師法第16條所明文。是建築師依法得為建築物及其實質環境,包括建築改良物及建築土地之估價,應無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