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92條第3款規定
內政部106.4.10台內營字第1060803071號令訂定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92條第3款前段,機械通風設備及空氣調節設備之風管構造,應符合「有包覆或襯裡時,該包覆或襯裡層均應用不燃材料製造」之規定,該機械通風設備及空氣調節設備之風管,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92條第6款設置於管道間內或設置於符合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8條之天花板內者,亦符合建築設備編第92條第3款上開規定。
內政部106.4.10台內營字第1060803071號令訂定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92條第3款前段,機械通風設備及空氣調節設備之風管構造,應符合「有包覆或襯裡時,該包覆或襯裡層均應用不燃材料製造」之規定,該機械通風設備及空氣調節設備之風管,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92條第6款設置於管道間內或設置於符合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8條之天花板內者,亦符合建築設備編第92條第3款上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