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函詢○○○○股份有限公司○○郵局經管○○郵局(市定三級古蹟)電扶梯汰舊換新工程,申請使用許可證得否免辦理建築執照及竣工查驗乙案,復請查照。
內政部營建署函 94.01.14.營署建管字第0942900906號
說明:
一、復貴局93年12月24日北市工建字第09354937200號函。
二、按建築法第99條規定略以:「左列各款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許可者,得不適用本法全部或一部之規定:一、紀念性之建築物。……前項建築物之許可程序、施工及使用等事項之管理,得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是旨揭所詢事項,請依上開規定本於權責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