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貴府函為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所樹立之標示牌,內容僅標示機關(或團體)名稱,並無任何廣告文字是否仍屬樹立廣告之管理範圍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政部營建署函 93.12.16.營署建管字第0930075658號
說明:
一、復貴府93年11月29日基府工管貳字第0930122421號函。
二、按樹立廣告係指樹立或設置於地面或屋頂之廣告牌(塔)、綵坊、牌樓等廣告,為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2條第2款所明定。本案若為設置於地面之標示機關(或團體)名稱之標示牌,當屬前開所稱之樹立廣告。
內政部營建署函 93.12.16.營署建管字第0930075658號
說明:
一、復貴府93年11月29日基府工管貳字第0930122421號函。
二、按樹立廣告係指樹立或設置於地面或屋頂之廣告牌(塔)、綵坊、牌樓等廣告,為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2條第2款所明定。本案若為設置於地面之標示機關(或團體)名稱之標示牌,當屬前開所稱之樹立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