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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築物外牆以鋼釘固定之立體不銹鋼字型,係屬張貼廣告或招牌廣告之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內政部函 86.06.02.台內營字第8603909號

說明:

一、復貴廳86年4月30日86建四字第619565號函。

二、查「廣告物管理辦法」第3條對於廣告物種類已有明文列示。建築物外牆以鋼釘固定之立體不銹鋼字型如為機關、團體或建築物等之名稱或題字標示,非屬前揭辦法所稱之「廣告物」,應無該管理辦法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