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築法第96條所稱之建築物所有權人,是否包括取得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文件之承租人,而准予以承租人名義申請補領使用執照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內政部函 73.07.14.台內營字第241488號
說明:
一、復 貴廳73.06.20.(73)建四字第149616號函。
二、按依建築法第96條申請核發使用執照者,其申請人法律既明定為建築物之所有權人,自應從其規定,以資適法。
內政部函 73.07.14.台內營字第241488號
說明:
一、復 貴廳73.06.20.(73)建四字第149616號函。
二、按依建築法第96條申請核發使用執照者,其申請人法律既明定為建築物之所有權人,自應從其規定,以資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