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已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起造人或承造人擅自變更室內隔間,應如何處理案,請查照轉行。
內政部函 87.04.07.台內營字第8703876號
說明:
一、復貴廳87.03.25.87建四字第609810號函。
二、按屬「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範圍之建築物,有同辦法第3條第1款之室內裝修行為者,應申請審查許可及竣工查驗;違反者,應依前開辦法及建築法第95條之1規定處罰。本案建築物既經貴廳認定有擅自變更室內隔間情形,自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建築法規定辦理。
內政部函 87.04.07.台內營字第8703876號
說明:
一、復貴廳87.03.25.87建四字第609810號函。
二、按屬「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範圍之建築物,有同辦法第3條第1款之室內裝修行為者,應申請審查許可及竣工查驗;違反者,應依前開辦法及建築法第95條之1規定處罰。本案建築物既經貴廳認定有擅自變更室內隔間情形,自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建築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