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經主管建築機關勘查認定必須拆除之違章建築,可否由該管主管建築機關不經通知違建人,逕予強制拆除一案,復請查照。
內政部函 73.07.18.台內營字第243823號
說明:
一、復 貴府73.07.05.府工建字第29529號函。
二、按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對於違章建築拆除之執行,建築法第86條第1項第2款,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五條已為明定,自應從其規定、本部72年9月6日72台內營字第181799號函係指依行政執行法第2條、第3條所為之代執行程序而言。
內政部函 73.07.18.台內營字第243823號
說明:
一、復 貴府73.07.05.府工建字第29529號函。
二、按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對於違章建築拆除之執行,建築法第86條第1項第2款,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五條已為明定,自應從其規定、本部72年9月6日72台內營字第181799號函係指依行政執行法第2條、第3條所為之代執行程序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