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造在地下之店鋪住宅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是否應另行附建防空避難設備及同意其分戶編訂門牌乙案,復請查照。
內政部函 69.01.04.台內營字第054741號
說明:
一、復貴署68.12.16.68警署民字第29809號函。
二、店鋪住宅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建造於地下,其設計及構造如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44條之規定者得免另行附建防空避難設備。至是否同意其分戶編訂門牌乙節,請依本部68.11.26.台內營字第050496號函辦理。
內政部函 69.01.04.台內營字第054741號
說明:
一、復貴署68.12.16.68警署民字第29809號函。
二、店鋪住宅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建造於地下,其設計及構造如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44條之規定者得免另行附建防空避難設備。至是否同意其分戶編訂門牌乙節,請依本部68.11.26.台內營字第05049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