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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已領有建造執照者,其與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草案道路用地牴觸,得否准予申報開工乙案,為免影響公私權益,宜勸請起造人暫緩申報開工,復 請查照。

內政部函 77.06.01.台內營字第599181號

說明:復 貴廳77.05.04.建四字17543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