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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函79.10.26.台內營字第842256號正本:台灣省政府建設廳

內政部函 79.10.26.台內營字第842256號

主旨:關於台北縣政府函為「關於未能履行契約辦理拆除合建之建造執照,是否得註銷該執照,重領執照」案,核係私權糾紛,應無建築法令之疑義,仍應請依本部71.08.11.台內營字第93308號函辦理。

說明:復 貴廳79.10.09.建四字第38154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