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築執照之展期,如業主與承包商發生建築糾紛尚在法院訴訟中者,雖業已展期一年,因情形特殊,得准予延至訴訟解決後完工,但應檢具訴訟法院之書面證明及訴訟副本,向主管建築機關辦理申請展期。
內政部書函 60.08.25.台內地字第421688號
說明:
關於建築執照之展期,如業主與承包商發生建築糾紛尚在法院訴訟中者,雖業已展期一年,因情形特殊,得准予延至訴訟解決後完工,但應檢具訴訟法院之書面證明及訴訟副本,向主管建築機關辦理申請展期。
內政部書函 60.08.25.台內地字第4216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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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築執照之展期,如業主與承包商發生建築糾紛尚在法院訴訟中者,雖業已展期一年,因情形特殊,得准予延至訴訟解決後完工,但應檢具訴訟法院之書面證明及訴訟副本,向主管建築機關辦理申請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