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村將近150戶,希望能全部安置在一起。另組合屋大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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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民族村將近150戶,希望能全部安置在一起。另組合屋大小如何? (一)是以戶為單位或以人數計算?如有一戶7人如何住一間組合屋? (二)另一戶僅有一人也安置同樣大小組合屋? (三)組合屋或長期安置房屋興建,建議本村應有人參與監工、督導等事宜,以確保品質 答:(一)依「臨時住宅興建管理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略以,以12坪為原則,臥室如有必要得增加隔間為三房。故每戶應足夠安置4-5人。組合屋之配住事宜由鄉鎮市公所辦理,至於7人以上,請鄉鎮市公所逕依實際個案調整。 (二)請鄉鎮市公所研議以隔間區隔或協調他戶共住方式辦理。 (三)歡迎在地村民共同參與。 |